消保會:滷袋茶包安全 衛署應加嚴

【聯合報╱記者曾雅玲/台北報導】 2011.11.26 02:29 am

消保會九月、十月抽驗料理圍爐大菜必備的滷味包、茶包、咖啡包或濾紙等,
包含廿二件塑料、八件紙類或棉質包裝袋,溶出物質雖都符合國家標準,
但超過七成都未標示材質、耐熱溫度與製造日期等重要商品資訊。
消保會批評,不論是塑膠料或棉布料食品袋,衛生署現行標準都過度寬鬆、不符烹煮沖泡實況。
許多
看似棉布包裝袋,實為化學纖維,若經數小時高溫燉煮、茶包整日浸泡回沖,是否會溶出有毒物質令人憂心。

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,塑膠類包裝袋的「DEHP」及「DBP」兩塑化劑溶出量檢測,試驗環境條件為在廿五度C熱水中烹煮或浸泡一小時;
「鉛」、「鎘」的溶出量試驗,則須放在九十五度C水中、卅分鐘燉煮;
紙類包裝袋「螢光增白劑」之溶出試驗,亦須置於九十五度C熱水中,燉煮或浸泡卅分鐘。
消保會認為,這些檢驗條件假設完全不符合國人燉煮時,

滷包直接接觸高油脂食材與湯汁、熱油下方的湯汁溫度極可能早已超過百度,以及動輒數小時的「慢燉」烹飪法。


消保會表示,本次抽樣食品包裝袋,均根據現行標準檢驗燉煮不超過一小時,「若再煮更久一點、更高溫一點,溶出物質可能就不只這樣了」。

消保官張英美擔心,滷包與食材長期親密接觸,不少主婦會自行買藥材放入「空滷包袋」下鍋燉;
但依現行規定,食品衛生管理法僅規範裝有內容物的食品包裝袋標示。

食品衛生管理法要等到二○一三年七月才會將化學纖維等塑膠料食品空袋納入管制,棉料與紙類食品袋則還未在內。
消保會呼籲,政府應設法縮短管制「空窗期」、確保民眾燉煮沖泡安全。

此次抽驗也意外發現,茶包吊牌標籤雖非食品包裝,但部分吊牌含過量有毒物質;
若以紙類食品包裝袋標準來看,溶出的有毒物質已超標。
消保會提醒,
民眾沖泡茶包或咖啡包時,避免將吊牌標籤紙放入熱水浸泡,若不慎滑入,應趕緊撈出來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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